怪癖怪癖。我以为既然是怪癖自己就不会发现,理所当然,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这样。
于是询问了身边的人,自己再总结结果如下:
1.破处情节
属于我的东西就要一开始就属于我。到手就要是新的,未开封。一定要我自己拆开,第一次使用也必须是我。不然就不会很爱它很珍惜它。
不过这条貌似又不用在人身上,只对物品起效。我完全的没有处女/男情节的。
2.淋雨不跑
小时候看过一个笑话:突然大雨,一个孩子在前面跑,身边一个孩子慢条斯理的走,跑着的孩子回头问:那么大的雨还不快跑?另一个答:就算跑也一样淋雨,急什 么。突然觉得很有道理。初中时代就一直不喜欢带伞,尤其是初夏的季节,觉得被暴雨淋湿再被太阳晒干,很舒服。初三毕业的那年暑假,有一次和亲爱的周一起去 文庙,突然下大雨,我们俩慢条斯理的走在雨中,那个帅阿,是我有生以来回头率最高的一次。回到家里身上滴水,妈妈不让我进门,在门口滴一会,毛巾擦擦干, 哈哈。那天买的书自然也都湿掉了。直到现在每次淋雨我都会想念亲爱的周。
3.超级慢性子+音速小子
我是一个超级慢性子。 做事情都不急,而且始终觉得被人看到自己很着急的样子很丢脸。任何事情都很笃定,不管到底有没有把握,看起来都是信心十足的样子。。。事情也都理所当然的 会被拖到最后去做,一直到不得不做的时间之前,我都极其笃定。然后就是音速小子爆发了。我一直自以为效率很高。我可以在从床上坐起来以后5分钟就收拾好出 门,这个对女人来说应该不多见的。绝对不屑于事情早做早放心,总是慢吞吞的拖到最后,然后用不可思议的超级速度做完。所以我的生活始终很悠闲散漫哈。
4.生气了大家别管我
总体来说是个脾气好的人,但是发起火来很吓人。把自己吓到了还会哭,绝对不说话。因为说话就会大吼大叫,很激动很失控。而且千万别理我,别企图安慰我。谁 碰谁倒霉,而且会变得更凶。leave me alone,晾一会就自己屁颠屁颠的好了,一切如常,短时间内千万别再提引起发火的事情,极度容易复发。
5.看不见帅哥
辨人能力很弱很弱,可以记住名字但是记不住脸。这点尤其针对男人,看起来基本上都一个样子。而且看不见帅哥,基本上从来没觉得谁帅,男人都一样,没有特好 看也没有他难看的。只有特正经的和特猥琐的。经典案例是:曾经花了一学期的时间还没有分清几个当时的英俊小生,每次都搞错。谢谢亲爱的周每次都不厌其烦的 帮我修正错误。
其实还有不少“怪癖”的吧,不吃饼干泡面算不?先有小说的电影绝对不看。对新奇动画片的热爱。不喜欢所有体育比赛。兴趣爱好兼容大俗大雅。相信自己绝对不会碰到坏人。非常的喜好安静独处。痛恨睡觉被吵醒。等等等等。
总结:我是个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。谢谢各位朋友对我的长期容忍。
另,我就不点名了。我这个环节到我这结束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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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细想想第五条不算怪癖,于是补上一个正宗的。
5。夜里10点后坚决不进食。
饿到胃痛也不吃,所以通常我不适合通宵。。。经常为了太饿而选择睡觉,睡着了就不饿liao